交通事故责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交通事故常识 > 交通事故责任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湖南海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总部)

0731-8523133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摩天一号二座22-45

湖南海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部)

地   址:

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_交通事故划分7:3赔偿比例

2021-03-05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是一方的全责,但是也不能避免双方都有责任的,所以就有了7:3责任划分,那么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是怎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
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
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快速导航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领域               律师团队

新闻动态               成功案例

法律知识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湖南海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总部)
1584609905121563.png联系人:付律师
a1.png

电话: 0731-85231333

a4.png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摩天一号二座22-45

湖南海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部)
1584609905121563.png联系人:葛律师
a1.png

电话:

a4.png地址:

关注我们

关注我们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 © 湖南海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专业从事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 备案号:湘ICP备2021003336号
技术支持:博达网络